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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895.1-1997 《建筑物电气装置》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4章:过电压保护
第443节:大气过电压或操作过电压保护
GB 16895.12-2001
Idt IEC 60364-4-443: 1995
443.1 总则
443.1.1 范围和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的第4部分,安全防护中由配电系统引入的大气瞬态过电压保护和由电气装置内部设备产生的操作过电压保护。
应考虑以下几点:在电气装置的电源进线端可能出现的过电压;当地的预期雷击水平;过电压保护器件的位置和特性。考虑的目的是使由于过电压侵入引发事故的可能性降低到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以及设备的不间断供电允许的水平。
瞬态过电压值取决于供配电系统的类型(地下或架空),电气装置的电源进线端的来电侧装有低压保护器的可能性和供配电系统的耐压水平。
本标准对自身抑制(靠系统本身绝缘水平)或保护抑制(靠装设保护电器的过电压保护)两种过电压保护措施提供指导。如果不按照本标准要求提供过电压保护,则不能保证绝缘配合,就应对过电压的危险性作出评估。
注:
1 本标准中,使用“瞬态过电压”这一术语,意在给统计意义上的雷击过电压的含义作如下的定义:
过电压统计水平是指由于系统中发生特定类型事件(线路送电,重合闸,出事故,雷击放电等)而加在设备上的过电压,其峰值电压被超过的概率等于某一规定基准概率。
2 关于瞬态大气过电压,在接地和不接地系统之间未予区别。
3 有关由电网引入的和电气装置外部产生的操作过电压的规定在拟定中。
4 本标准规定不适用于电信系统。
443.1.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6895.11-2001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4章:过电压保护 第 442节:低压电气装置对暂时过电压和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的保护(idt IEC 60364-4-442: 1993)
GB/T 16935.1-1997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idt IEC 60664-1: 1992)
IEC 60038:1983 标准电压
IEC 60050(826):1990 国际电工技术词典(IEV)826章:建筑物电气装置
IEC 60364-5-534:1997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3章: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534节:过电压保护器件
IEC 61024-1:1990 建筑物防雷保护 第1部分:基本原理
443.2 耐冲击类别(过电压类别)的划分
443.2.1 耐冲击类别(过电压类别)划分的目的